一、体检对象
按照招考岗位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134名考生为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时间、地点
体检定于2014年3月16日在指定医院进行。
报到地点:长治市人才市场
报到时间:上午7时前(空腹)
迟到15分钟未报到者,即视为自动放弃。
报到时须携带身份证、能力测试通知单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体检费用按规定由医院向考生收取。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考察考核
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考核对象。
附件: 体检名单.xls
201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