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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海关领取2013年报关员资格证书通知

2014-02-13 16:04:00 来源:汕头海关

汕头海关关于合格考生申请领取2013年报关员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2013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公告(海关总署2013年第71号公告)公布的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合格者,可自即日起6个月内,向原报名地海关申请取得报关员资格证书。现将汕头海关合格考生申领2013年报关员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如下:

  一、领证时间

  自2014年1月27日起6个月内

  二、汕头海关各报考点受理部门、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

报考点

受理部门

办公地址

办公时间

咨询电话

现场业务处

综合

业务科

汕头市龙湖区泰山路76号1楼报关大厅

周一至周五:8:00-12:00 14:30-17:30

0754-88195981

0754-88195985

潮州 海关

稽查科

潮州市潮枫路中段海关大楼一楼大厅

周一至周五:8:30-12:00 14:30-17:30

0768-2397601

0768-2397608

揭阳 海关

稽查科

揭阳市东山区新阳路

周一至周五:8:00-12:00 14:30-17:30

0663-8076019

汕尾海关

稽查科

汕尾市城区城南路海边路段海关大楼业务大厅

周一至周五:8:00-12:00 14:30-17:30

0660-3603638

梅州海关

稽查科

梅州市江南新中路5号

周一至周五:8:30-12:00 14:30-18:00

0753-2242659

  注:办公时间均为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领证申请材料申请表打印入口

  证书申领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请登陆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bgy.customs.gov.cn),点击“进入证书管理系统”后继续点击进入“资格证书申请”,输入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考试成绩和学历等信息,打印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

  2、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3、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代理人应当向海关出具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考试网首页提供委托书格式文本下载),其中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当由本人加以签注。

  特此公告。

  汕头海关

  2014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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