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教师招聘>导航 > 最新信息 >四川

四川代表谢颖:望明晰教师绩效工资发放政策

2014-01-20 15:34:00 来源:无忧考网
人民网成都1月19日电 (熊文瑶)“由于现有政策没有起到指导作用,便出现了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分配乱象。”来自基层、从事教育工作近30年的四川省人大代表谢颖建议,希望尽快制定科学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政策框架,并以此政策框架作为一项重要的评价方式,引导义务教育按照《义务教育法》的基本要求,健康发展。

教师绩效工资由两部分构成,即:基础性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总量*70%,奖励性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总量*30%。目前,后者提到的“30%”是由学校按照规范的程序和办法自主分配。谢颖表示,现在的问题是,虽然教育部出台了《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但学校制定分配方案时,所要参照的规范程序和办法,并没有在《指导意见》中发挥其指导作用,便出现了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明显偏重应试教育、偏重领导干部等诸多乱象。

谢颖建议尽快制定科学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政策框架,并以此政策框架作为一项重要的评价方式,引导义务教育按照《义务教育法》的基本要求,健康发展。

《指导意见》中指出,“要结合所教学科特点,考核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情况;对教学效果的考核,主要以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不得把升学率作为考核指标。”谢颖认为,这一说法很容易引起歧义。

她分析说,“结合所教学科特点”,被一些学校解读为升学考试分数比例上的学科差异,因此奖励性绩效工资有了学科歧视;“对教学效果的考核,主要以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不得把升学率作为考核这一条非常指标”,明确地指出“不得把升学率作为考核指标”,反映了奖励性绩效工资对教育的导向作用。但平时考试的标准是瞄准升学考试的,比课程标准难很多,并且升学考试是以必须淘汰一部分人为目的。“当大家拼命赶超,达到更高水平的时候,这个淘汰的尺度也只好相应拔高,这也是学生课业负担愈来愈重、教师工作量愈来愈大、愈来愈背离教育的基本原则和规律的根本原因。”

谢颖设想着说,“如果将‘对教学效果的考核,主要以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理解为教师只要按‘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即课程标准完成教学工作,并用课程标准的尺度考查学生,学生人数的60%以上能达到及格分数以上水平,则视为完成目标任务。义务教育不就慢慢着陆了吗?”她认为畸形的基础教育需要软着陆,需要政策调控,需要更多的诸如奖励性绩效工资这样的带有评价效应的政策来引导。

教师招聘四川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
网站首页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无忧考网移动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7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