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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四川阿坝州政法干警招录递补体检公告

2014-01-10 17:19:00 来源:无忧考网
根据《四川省2013年政法院校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现将2013年阿坝州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递补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2014年1月10日。
  二、体检对象:详见附件。
  三、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民民警职位的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四、相关要求
  1.体检考生务必于1月10日早上8∶20携本人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面试通知书到阿坝州司法局报到后到指定体检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前请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禁饮酒及进食油腻食品,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晚餐后禁食、禁水,空腹参加体检,否则后果自负。
  3. 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工作人员和医务工作人员的管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缺席体检的考生,由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4.体检当天,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不得由家长陪同或随同体检。
  5.居住在马尔康城区外的考生应做好行程安排,确保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6.体检考生当日自行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费用(男性393元/人,女性403元/人)。
  附:2013年阿坝州政法干警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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