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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招警面试

2014-01-09 13:35:00 来源:无忧考网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提供考试报名表以及本人证件(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等)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等材料。参加省里统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和“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复印件以及志愿者与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出省服务的志愿者还需提供招募协议)。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当出现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经省公务员局批准后,面试对象按实际人数确定。对面试时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实际参考人员的平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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