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2012年应届毕业生教师工资何时发放?
留言时间:2013-10-12 22:41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爱人是邯郸市成安县2011年公开招聘的40余名教师之一,2011年参加成安县教育体育局的招聘现场应聘,并签订合同。2012年8月正式上岗,至2013年10月12日,工资卡以及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都未办理,从工作至今只发放了5000元钱,其他同岗教师的福利,取暖费、精神文明奖励等一切都没有。
教育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教师的工资报酬、福利待遇,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教师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的权利
第三十八条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对违反本法规定,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国家财政用于教育的经费,严重妨碍教育教学工作,拖欠教师工资,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的经费,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家属希望政府能设身处地为老师及家属们想想,期望其给出以下承诺:
1、说明问题,给出问题解决时间表,
2、对工资进行公正合理的结算,
3、一次补发所有工资不再有任何拖欠,否则将给我们带来新的失望,
4、为我们办理所有与其他教师相同的福利待遇。
回复单位:中共成安县委社情民意办公室
回复时间:2013-12-19 15:39
网民您好:
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即刻上报成安县委书记王现坤同志,王书记高度重视,立即批示请政府副县长李冰凡同志协调人事、财政、编制、教育等部门予以落实。
12月11日下午,政府副县长李冰凡主持召开由教体局、人社局、编办、财政局、社情民意办公室等单位参加的调度会。目前人社局已完成所有审批手续,财政局已经准备好工资发放工作,因为我县每月月底发放工资,12月底将发放到位。会上李县长要求,各单位要迅速办结相关手续,务必于12月底前全部执行到位,保证2012年分配教师与在职教师同工、同酬、同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