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扬州市房产部门了解到,《扬州市市区住房保障规划(2008—2010)》已制定出台,今年起到2010年,扬州市将建设经济适用住房3000套、25万平方米(其中共有产权住房300套、1.8万平方米),廉租住房700套、3.5万平方米。为加强市区住房保障工作,改善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实现“住有所居”,全面构建和谐扬州,有关部门近日出台了这一规划。规划明确,到“十一五”期末,扬州市将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包括申领购房补贴)和共有产权房为主要形式的住房保障制度,加大老住宅小区的综合整治力度,大力发展和规范房屋租赁市场,扩大住房公积金归集面,认真探索解决常住扬州市并有稳定工作的农民工等其他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
规划显示,2008年扬州市将重点解决低保、特困家庭的住房问题;2009年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纳入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范围;到2010年,在解决低保、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基础上,通过经济适用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形式,逐步解决中等偏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从今年开始,扬州市将扩大廉租住房制度的保障范围。对本市区符合政策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通过发放租赁货币补贴、配租廉租住房、提供经济适用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的形式给予保障,本着先低后高的原则,按计划、分年度对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做到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