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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中江县卫生局2013面向高校考核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短缺人才招聘条件、程序及待遇

2013-11-22 10:21:00 来源:无忧考网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符合岗位表(附件1)要求的全部条件。学历、学位国家认可,各项证件材料均须在报名时提供。

(四)年龄总体要求为18至35周岁。即出生日期在1978年11月1日至1995年10月30日之间。

(五)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及后续规定)。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其它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对高校应届毕业生,将组织考核招聘工作组到各高校现场报名。对高校往届毕业生,可自行到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报名。

2.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报《中江县2013年面向高校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短缺人才报名表》一式三份(附件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须提供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3)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在报名时,由各用人单位通过审查证件、证书等资料的方式,对报名者的基本情况,有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资格初审。由各考核招聘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复审。

(三)组织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者,由县面向高校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短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面试考核,了解报名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态度、法纪观念、价值取向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其是否具有相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

(四)组织体检

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及后续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取消其资格,产生的空缺名额由县人社局依次递补同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

(五)考核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实名制举报,对有反映的要进行调查核实。同时,由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出具《中江县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综合鉴定表》。经考核公示后不宜聘用的人员取消其资格,产生的空缺名额由县人社局依次递补同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

三、聘用方式及待遇

(一)对考核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与拟聘用对象签订《三方协议》。签订《三方协议》后,参照用人单位同等条件在编职工执行工资福利待遇,所需经费纳入在编人员经费渠道解决。

(二)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与拟聘用对象要约定协议期限,协议期为1年。在协议期内,有行业准入资格限制的,应当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如协议期满未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最多可续签两次《三方协议》。

(三)拟聘人员《三方协议》期满,经用人单位资格终审、考核合格后,报经县人事调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纳入所在单位编制管理,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大学本科学历者,从本人与单位签订《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单位工作须满6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流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四)正式聘用人员的使用,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大学本科毕业生可聘用到管理岗位九级或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硕士研究生可聘用到管理岗位八级或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

(五)对于考核招聘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每人每月给予600元住房补助,补助期限为5年,每月随工资拨付,并帮助解决家属的工作调动、子女入学等实际问题。如家属无工作的,帮助介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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