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历经一年的长沙市闲置土地专项清理工作结束,城市五区范围内共清理出闲置土地255宗,总面积23178.459亩。
从去年3月到今年4月底,城市五区范围内已收回土地33宗,面积714.782亩;收取土地闲置费后延期开发19宗,面积2154.917亩,已收取土地闲置费480余万元;同意单位作调整使用以加快开发进度(允许转让或调整土地使用条件)的16宗,面积1198.187亩;已确定统一纳入市政府五大旧城改造片区进行集约开发的 63宗,面积1135.701亩;具备开工条件,正在启动开发的32宗,面积5540.199亩;其余92宗、面积12434.673亩土地因受拆迁、规划调整等综合因素影响,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已逐宗依程序下达限期或督促开发通知书,拟采取跟踪督办方式促使其尽快创造开工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通过启动以上闲置地开发,推动项目开发投资预计超过300亿元,不仅拉动了地方经济建设及相关产业的良性发展,缓解了用地紧张局面,减轻了供地压力,而且通过对闲置土地的严厉处置,也在某种程度上遏制了房地产商过分挤占用地指标、囤积土地的欲望。
市领导挂帅清理闲置地2007年7月,长沙市成立了以徐湘平副市长为组长,王振副秘书长、市监察局李科明局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曾令亮为副组长的长沙市人民政府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市建委、财政、规划、国土、监察、法制、房产等七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在各参与部门中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办公室,具体承担城市五区范围涉嫌闲置土地的清理处置及四县(市)工作督查、指导,将闲置地的处置工作由部门行动提升为市政府的重要工作。
拉网式清查不留“死角”
为了确保清理工作不留“死角”,长沙市在 1995年开展的大规模闲置地清理工作基础上,将这次清理的时间范围确定为1995年1月至2006年12月底,重点是对2005年底以前已批准土地中涉嫌闲置的土地进行清理。同时,在清理中做到“三统一”,即汇总口径统一、资料收集标准统一、宗地的使用现状逐宗实地踏勘统一,分成六个调查小组,分别对城市五区清查摸底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确认,同时督促四县(市)迅速开展清查工作,基本摸清了全市闲置土地家底。
分类、分批次处置到位在清理中,根据依法依规原则,制定了《长沙市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方案》、《长沙市关于闲置土地处置中几个问题的处理意见》,为全市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提供了操作性较强的依据。根据已掌握情况及复杂程度,将城市五区范围涉嫌闲置的255宗土地,分成三个批次三个时间段进行处置。同时,将255宗闲置土地根据闲置原因划分为六类进行清理,即:滚动开发用地、工业园区用地、规划或拆迁原因影响用地、司法冻结和银行抵押贷款影响用地、划拨用地、集体建设用地等。根据不同类别,分别拟定了不同的处置办法,实事求是地逐类分别处置到位;此外,在闲置土地的处置过程中,始终坚持“四个结合”:坚持闲置土地清理处置与滚动开发工程项目结算相结合,坚持闲置土地清理处置与节约集约用地相结合,坚持闲置土地清理处置与清缴土地税费相结合,坚持闲置土地清理处置与促进开发相结合。
集体决策,处置三公开根据集体决策原则,每宗闲置土地的处置都严格按照三个审查环节进行。一是调查小组初审;二是“市清理办”审查;三是领导小组审定。处置结束后,做到“三公开”,即向全社会公开处置方案、公开见报名单、公开处置结果,让社会对清理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清理处置方案、涉嫌闲置土地名单、土地闲置情况的处置结果在媒体上进行公布,保证了公开处置原则的贯彻始终,杜绝了暗箱操作,接受社会各界及新闻舆论的监督,保证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最根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