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长沙市农村采取了转包、转让、出租、入股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到去年底,全市农村土地权流转面积达119.63万亩,占农用地面积的9.2%,其中流转耕地面积52.14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14%,这对提高农业生产规模经营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目前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机制没有全面建立起来,农户承包土地的资本属性和多功能性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又严重制约着农村土地流转的速度,影响了土地规模经营水平的提升。长沙市副市长虢正贵说,农民用承包土地经营权入股,土地由资源变为资本,农民按股分红,避免了分散经营的风险,值得推广。
据虢正贵介绍,土地股份合作社采取三种经营模式:一是合作社本身不直接经营,将土地出租给其他农业经济组织经营;二是合作社直接经营,有合作社按统一经营、联产计酬经营方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三是合作社参股到龙头企业经营。浏阳市龙伏镇石柱峰合作社的农户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到社,开展有机蔬菜生产、加工和销售,成为湖南首家出口蔬菜生产基地,今年农户每亩入股土地,可以从合作社获得分红收入1100多元,比当地农户土地租赁取得的收入高出3倍多。
为推广这种农村土地流转机制,长沙市将安排400万元,并逐年增加,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扶持,主要是对流转土地达到500亩以上规模的土地股份合作社给予一次性奖励。长沙市计划到2012年,全市农户参与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率达60%以上,实现规模经营的土地将达到4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