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按照相关人事管理规定,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在全区公开选调基层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12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面向全区行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具有干部身份的在编在职人员选调,不含试用期内人员、服务期未满的事业干部(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8日)。
二、选调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心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2年11月8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选调单位及名额
东兴、胜利、双才、双桥、田家、白合、石子、高梁、郭北、椑木国土资源所各1名,顺河国土资源所2名,共计12名。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8、9日。
2、报名地点:内江市东兴区人才交流中心,联系电话:0832-2288102。
3、所需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笔试
1、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之比不低于2:1,如达不到该比例的,按此比例相应减少选调岗位数。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各环节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若笔、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参加面试人员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选岗
参选人员体检合格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本人自主依次选定岗位。逾期未参加岗位选定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或主动放弃岗位选定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选定岗位后,因放弃调动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拟调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考察后认为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不予调动,由此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1、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2、参选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对报名所填写情况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十、其他
本次选调工作的相关事宜将通过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不另行通知。本公告由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江市国土资源局东兴区分局负责解释。
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