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符合附件招录计划表的相关资格条件。
二、报名办法
1、 报名地点:开平市人才资源开发中心(长沙人民东路1号105座,市新会堂侧)联系电话:2218245、2212372
2、报名时间:2008年10月23日至24日共两天。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3、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2009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计划生育证书(未婚人员要持未婚证明)、招考职位条件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一寸照片2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每位考生仅限报考1个职位。
4、报名费:每人报名费、考务费100元。
三、考试
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和“考用一致”的原则,统一参加江门市组织的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测试》(没有指定的复习资考试大网,站收集料和参考书籍),笔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人事局划定。
2、考核面试: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拟定考核面试对象。考核面试内容、标准由用人单位和人事局确定。考核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考核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定为60分。
四、体检、考核
按考试总成绩高低确定拟录用人员,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自动放弃录用资格、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替补人选)。
市人事局和招考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要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六、聘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取。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本公告由开平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 2008年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开 平 市 人 事 局
二00八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