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拟公开选调苍溪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选调苍溪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人员资格条件
(一)参加选调人员除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即参公人员);
2、综合素质好,工作认真负责,事业心强,作风扎实,近两年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3、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35周岁以下;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6、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10月13日。
(二)有下列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试用期未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10月13日18:00。
(二)报名地点: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
(三)报名时须填写报名表(在http://www.cxrsj.gov.cn/“资料下载”下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四、选调程序
(一)资格审查。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对报名者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报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参与选调人数与该职位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否则,报经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减少该职位选调人数,或延长报名时间和取消本次选调。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如因个人原因填报失实或不符合选调条件和职位要求而被取消选调资格的,由参与选调人员负责。
(二)组织笔试和面试。凡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素质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总分100分。
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1:2(选调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的比例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折合计算,总分100分。
笔试和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
(三)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选调人数与考察对象之比)确定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体检。商拟调人员所在单位同意后,由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组织对拟调人员进行考察并安排健康体检。如原单位不同意调离,则取消选调资格,本人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因此而产生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自高而低进行递补。
(五)办理调动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它事项
此公告由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39-5226633。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