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根据人社部和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情况,特举办"南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3年9月 14日(周六)上午9:00-12:00
2、地点:南京人才大厦三楼(北京东路63号)
南京地区有毕业生招聘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
2013届及往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公益招聘会对所有进场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2、高校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及求职材料进场应聘;
3、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的意见》精神,对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对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1年的全额补贴;同时对新招用南京籍当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另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奖励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