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帖子引起省委书记四次批示
半年调研论证“好的民心工程”
“教师节即将到来,重要的不是发慰问信,更要切实为教师、为教育办点实事!这是给全省教师好的祝贺和礼物,也是设立‘教师节’的本意!”
说这一番话的,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9月3日,他亲自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教师待遇和代课教师问题的汇报。
今年年初,汪洋和黄华华给广东网民写信:对共同关心的话题,我们愿意和大家一起“灌水”;对于我们工作和决策中的不完善之处,我们也欢迎大家“拍砖”!
这封信发出后,省内各网站行动积极,网友反响热烈,许多网友给汪洋留言,其中反映教师待遇和代课教师问题的帖子占了相当比例,有的提问甚至很尖锐。
怀集县一名代课教师在给汪洋的帖子上说:“肇庆市的低工资不是580元吗?而我们代课教师工资仅有450元,难道我们代课教师就不算用人单位的工作者吗?”一名网友留言:“我们干着和公办教师同样的活,甚至更重的工作量,拿的却是他们的1/3,工资不同,福利也不同,还要被冠上‘代课’的头衔。”广东汕头的网友发帖说,今年4月汕头潮南区出台的关于统一区直机关公务员岗位津贴的实施意见中,特别注明教育系统的教师不享受公务员岗位津贴,引起了当地教师的强烈不满……
汪洋每隔两三天就会上网浏览,对很多问题了如指掌。近几个月来,他已经四次作出专门批示,要求各部门抓紧研究,拿出办法。在专门听取了广东省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有关负责同志汇报后,汪洋掷地有声:“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教育事关民族兴旺、人民福祉和国家未来,教育是推动一个地区发展的软实力,教师则是教育的第一资源,是办高质量教育的根本。”“要积极稳妥解决好中小学代课教师和教师福利待遇问题!”会场一片肃静,让人动容。
汪洋强调,抓教育就是抓大的发展工程、好的民心工程。经过半年深入的调查研究并反复论证,9月5日,广东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并通过了关于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和教师工资福利待遇问题的两个方案。
代课教师逾5.2万人为全国多
2010年年底全面解决代课教师问题
据统计,目前广东全省中小学代课教师有52185人,为全国多,其中小学42469人,占81.4%;中学9716人,占18.6%。同时,截至2007年年底,全省公办中小学教职员工编制有834631名,实有教职员工773835名,空编60796名。代课教师与教职员工空编总量大体相当。
广东为什么会有如此多的代课教师呢?记者采访了解到,广东欠发达地区目前还有近3.5万名代课教师,主要是由于欠发达地区财政紧张、编制不足、学校分散等客观困难造成的。河源市东源县教育局局长张曼介绍说,1998年前还有代课教师转正政策,后来政策取消,就“囤积”了相当一部分代课教师。
另外,由于东源县属于山区贫困县,幅员宽广,中小学分散,一些偏远的学校缺编,不得不请代课教师。
这两点原因,在广东省其他欠发达地区也十分普遍。
与欠发达地区代课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低、生活艰难明显不同的是,深圳、东莞、佛山、广州等经济发达地区的1.7万多代课教师所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同工不同酬”。除了历史遗留原因外,这些地方聘请代课教师还缘于“流动人口多”。据了解,由于深圳、东莞、佛山等地经济和人口飞速增长,吸引了全国大批人才流入。随之而来的是流动人口适龄在学子女的人数猛增,接着就是对教师需求的猛增。如深圳,全市1200万人口中,只有170万左右户籍人口,户籍人口与暂住人口比例为1∶6,是全国户籍人口与非户籍人口倒挂严重的城市。而深圳公办学校教职工编制有限,“以户籍学生数定编”,使深圳教师编制的增长速度远远跟不上人口流入的速度,这就导致大量教师不能进入编制队伍,只能成为临聘的“代课教师”。
广东省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和教师福利待遇问题工作会议出台了“红头文件”---《广东省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工作方案》。根据《方案》,广东要求,经济发达地区要在2009年年底前解决代课教师福利待遇低于公办教师的问题;欠发达地区要在2010年年底前采用录用、培训、转岗、辞退的具体措施,解决代课教师问题。
如何按照广东省政府的“时间表”要求,在2009年底前解决发达地区代课教师福利待遇低于公办教师的问题?对此,东莞、深圳等地尝试合同制、雇员制,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东莞市教育局提出了调研后的设想:第一,对符合条件的代课教师,即表现比较好的,在岗位上成绩突出的,经半年至一年的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根据学校编制的情况,逐步把这些在外地具有公办教师编制的临时代课教师调入。
第二,因政策原因,对于暂时还无法全部转为公办教师的优秀代课教师,可考虑纳入《东莞市事业单位人才管理办法》统一范围,即采取“聘用合同管理办法”,为这些代课教师建档案,规范管理,同时提高待遇,达到与公办教师待遇大体相当。第三,对素质低、能力差,不符合教师任职资格的代课教师予以清退,并按有关政策进行补偿。
而在深圳,对因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流动性大而无法全部转为在编的代课教师,该市采取了“雇员教师制”。据深圳市教育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长弓介绍,不在编的教师们一旦通过招聘考试,即可成为深圳市教育局正式聘用的雇员制教师,他们的待遇超过“代课教师”。雇员制教师实行的是“占编不入编”,即占用雇员编制,而不占用职员编制。雇员老师签订正规合同后,待遇比代课老师或临聘老师要好。目前,深圳已在福田、盐田等区试行教师雇员制度。
在广东教育部门看来,无论合同制还是雇员制,都将使代课教师的薪酬、福利等逐步向在编教师靠拢,同时也能使教师队伍的素质在“流动人口多”的现状下稳定下来。
从2008年9月1日起,欠发达地区必须冻结现有代课教师名单,严禁招收新的代课教师。具体的方法是:一是录用。明后两年,在各地编制限额内拿出一定数量的编制对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代课教师组织“代转公”招录考试,考试合格的录用为公办教师。二是培训。对首次未通过“代转公”招录考试但需暂时留在教师岗位工作的代课教师提供免费培训。三是转岗。对参加“代转公”招录考试不合格,但适合在非教学岗位(含不占事业编制的后勤服务岗位)工作的代课教师,参加转岗考试,考核合格的转录为非教学人员。
除了录用、培训和转岗外,《方案》还提出了“辞退”的方式。《方案》指出,2010年,对于参加“代转公”招录考试和转岗考试、考核不合格的代课教师予以辞退。对于解决代课教师问题所需的经费,经济发达地区自行解决,经济欠发达地区由省财政按一定因素分档给予适当补助。对被辞退的代课教师,由各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补偿,所需经费由县统筹解决,省财政对财力困难的县(市、区)给予适当补助。对被辞退代课教师的社会保险问题,劳动保障、财政、教育等部门要积极研究妥善解决。
《方案》要求,各地不得出现空编和代课教师并存的现象。要建立全省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统一实行教师实名制管理。对因教师脱产进修、长期病假、产假、支教等情况需要临时聘请专任教师的,市、县级教育部门须经本级编制、财政和人事部门批准后,由教育部门统筹使用并实行实名制管理。临时聘请的专任教师聘期不得超过一年。
解决中小学教师待遇偏低
明年全面启动福利待遇“两相当”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福利待遇偏低。据悉,全省公办中小学教师和公务员月均工资水平分别为2608元和3772元,相差1164元。112个县(不含东莞、中山2市)中,教师平均工资水平比公务员低的县有86个,占70.5%;月均工资水平差距在500元以上的县有49个,占40.1%。
还有部分地区没有依法依规落实教师的医疗和住房保障,其中经济欠发达地区为教师购买医疗保险的县仅占县总数的60%,购买住房公积金的县不到50%。未参加医疗保险的教师每月可报销的医疗费定额很低,有的还不如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农民。
在广东省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和教师福利待遇问题工作会上,同时出台的“红头文件”还有《广东省解决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工作方案》。《方案》明确,广东2009年全面启动实施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和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大体相当、农村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与城镇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大体相当的工作,切实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对实施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所需经费,按两类地区分别对待,经济发达地区自行解决;经济欠发达地区由省财政根据当地人均财力状况、教师人数等因素综合考虑分档给予适当补助。
其中对未实现“两相当”的县(市、区),省财政将根据各地实际按所需资金的80%、50%、30%三个不同比例分别给予补助;对已实现“两相当”的县(市、区),省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按80%、50%、30%三个档次分别给予奖励。
同时,省里还将建立统计评价制度,每年将组织对各地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一定奖励。对近年来通过自身努力已解决好中小学代课教师和工资福利待遇的县,省财政也将给予奖励。
广东还将建立教师工资福利保障长效机制。除了确保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同步增长外,还依法依规落实教师的医疗保障和住房公积金,切实改善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此外,设立市、县两级教育财政专户。逐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和完善县级财政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省财政要单列教育经费的转移支付,按核定的教师编制数下拨教师工资。省财政转移支付的教育经费和各市、县安排的教育经费,都要进入教育财政专户,实行封闭运行,确保专款专用。
《方案》规定,从2009年起,各县(市、区)应在每季度结束后10天内,向各地级以上市上报上季度落实“两相当”的情况,由各地级以上市汇总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人事厅、劳动保障厅于每年年初对各地上年度落实“两相当”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省财政安排当年“两相当”补助和奖励资金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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