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7月11日电 “一年数百万的教育经费,还算计教师的那点小钱”,日前,一位网友给安徽省委书记张宝顺留言,质疑太和县教育局规定各中心校可从每人绩效工资中扣10%,作为所谓的校长基金用于各种奖励。网友称,绩效工资就是对教师工作绩效的奖励,没有必要重复考核奖励。而且这样做有可能产生无法监管、账目不透明的问题。
对此,安徽阜阳市委昨日回应表示,太和县教育局制定了《太和县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意见(试行)》,对中心学校开展学科检测、教学评比,业务督导等工作,明确规定可以从乡镇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提取10%左右,最多不超过12%用于以上活动;上述经费既不称为校长基金,也不存在设立校长基金。但阜阳市委也指出,太和县教育局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对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监督,各中心校和县直各学校及时公布县教育局拨付给本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额和中心校分解到下辖学校的绩效工资总额。同事,进一步加大对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督查力度,一旦发现有违规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