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10日
本科提前批院校(含1所公安高职专科院校)和艺术、体育类本科院校(专业)录取;7月11日 艺术、体育(本科)和提前批院校开始发放录取通知书;
7月11日-18日 第一批本科录取院校录取;
7月19日起 招生院校发放第一批本科录取通知书;
7月19日-27日 第二批本科录取院校录取;
7月27日起 招生院校发放第二批本科录取通知书;
7月28日 高职(专科)志愿填报网上咨询;
7月30日-8月1日 考生第二次填报志愿(除1所公安专科学校以外的全部高职专科志愿);
8月2日 公布高职(专科)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8月3日-5日 高职(专科)的提前批和艺术、体育类专科录取;
8月5日起 招生院校发放高职(专科)艺术、体育类和提前批录取通知书;
8月6日-12日 第三批高职(专科)招生院校录取;
8月10日起 招生院校发放高职(专科)批录取通知书;
8月13日起 高职(专科)批招生院校发放征求志愿录取通知书,录取工作全部结束。
8月26日-30日,被录取的考生领取个人纸质档案(应届生到毕业中学领取,往届生到区(县)招办领取),于报到时交录取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