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2013年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局保洁服务保障中心招聘人员公告》是®无忧考网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以下信息仅供参考!!!
因海珠区城市管理局保洁服务保障中心的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管理人员(编外合同制人员)1名。
一、岗位要求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力资源管理类专业;
2、具有两年以上人事管理工作经验;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3年6月30日后出生);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5月14日(星期二)至5月24日(星期五)
2、报名地点:海珠区宝岗大道191号宏宇广场D座十七楼党政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填写《海珠区城市管理局保洁服务保障中心公开招聘人事管理人员报名表》(网上下载或报名处领取),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从业资格证书和任职证明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按有关要求进行笔试、面试。
(三)笔试和面试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按招聘职位和笔试成绩高低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由区城管局组成面试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的相关知识及综合能力进行评分。
(四)政审及体检
按招聘职位与面试成绩高低1:1的比例确定政审、体检人选。
(五)确定录用人选。
三、聘用手续及待遇
1、经面试和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区城管局保洁服务保障中心依法办理参加社会劳动保险等手续。
2、人事管理人员待遇为每年6万至8万元(含五险一金)。
本公告由海珠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34140759,联系人:黎健荣,E-mail:490030190@qq.com。
附件:海珠区城市管理局保洁服务保障中心公开招聘人事管理人员报名表.rar
海珠区城市管理局
二○一三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