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招警考试>导航 > 最新信息 >新疆

2013年新疆招警考试科目

2013-05-15 17:22:00 来源:新疆人社厅
公共科目:《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报考法官、法官助理、检察官和检察业务科员职位的人员加试《法律专业知识》。法官、检察官职位《法律专业知识》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公安机关(含特警)、森林公安机关职位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加试《公安基础知识》。

  使用维吾尔文字答题的考生加试《汉语基础知识》,该成绩不计入笔试总成绩,由自治区统一划定分数线。取得“中国汉语水平等级考试HSK6级”及以上或“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三级甲等”及以上证书的报考人员免试《汉语基础知识》。

  (1)《申论》:150分钟,满分100分;

  (2)《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20分钟,满分100分;

  (3)《汉语基础知识》:60分钟,满分100分;

  (4)《法律专业知识》:150分钟,满分100分;

  (5)《公安基础知识》:90分钟,满分100分。

招警考试新疆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
网站首页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无忧考网移动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7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