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9〕767号和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12〕85号文件规定,2013年物业管理师考试费按每科50元的标准收取,上缴国家考务费按客观题科目每科25元,主客观混合题科目每科30元的标准收取。客观题科目每科计收75元,主客观混合题科目每科计收80元。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9〕767号和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12〕85号文件规定,2013年物业管理师考试费按每科50元的标准收取,上缴国家考务费按客观题科目每科25元,主客观混合题科目每科30元的标准收取。客观题科目每科计收75元,主客观混合题科目每科计收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