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考网为广大考生整理了陕西2013年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供广大考生参考:
各市、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机构)、物价局,省物价局人事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18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13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7日上午8:30-11:00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下午13:00-15:30法学基础知识 16:30-19:00价格政策法规 9月8日上午9:00-11:30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下午14:00-16:30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 二、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原人事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6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附件二)。 根据原人事部有关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其报名应符合本通知附件规定的条件,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执业资格考试考生的报名信息必须通过网络进行传递。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的基本程序: 1、报名时间为4月28日至5月22日17:00时。考生可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sxrsks.cn),在网上填写并提交《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附件一)。 2、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证件照,jpg格式,二寸、20Kb以下)。 3、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省、市属企事业单位中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单位统一组织,新考生须经省人事考试中心资格审查后进行网上缴费确认;老考生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网上报名时须填正确的档案号)。 4、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5月2日至21日(节假日除外)。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现场资格审查时,新考生须携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身份、学历(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位、职称证件。 5、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支付考试费用,报名确认结束。 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西五路83号,联系电话:029-87457210、87440575、87440576、87440577、87440578。 四、收费标准 价格鉴证师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文件批准的50元/人.科收取。 五、有关事项说明 1、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即参加5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免一科)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2、考试设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4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价格鉴证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 3、考生应考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4、考生于考前7日内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5、完成报名缴费确认的考生可在省人事考试中心开取发票,开取发票截止时间为9月6日17:00时前。 六、教材与培训 考试用书的征订及培训事宜请与省价格认证中心联系。联系人:张蒙;联系电话:87294267。 附件一: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代码表
名称 | 级别 | 专业 | 科目 |
024. 价 格 鉴 证 师 | 05. 考全科 | 01.价格 鉴证师 | 1.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
2.法学基础知识 | |||
3.价格政策法规 | |||
4.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 |||
5.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 |||
04. 免一科 | 01.价格 鉴证师 | 2.法学基础知识 | |
3.价格政策法规 | |||
4.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 |||
5.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
附件二: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一: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代码表 附件二: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一) 摘自《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人发[1999]66号) 第九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7年。 (二)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5年。 (三)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3年。 (四)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1年。 (五)取得价格鉴证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六)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6年。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二) 摘自《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人发[1999]66号) 五、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2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础理论》科目,参加《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价格鉴证案例分析》四个科目的考试。 (一)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