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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兴宁中学2013年宁波小升初招生简章(城区)

2013-04-18 09:43:00 来源:无忧考网
四大之一的兴宁中学终于公布2013年宁波小升初招生简章。此前宁波奥数网也曾报道过一则“2013年兴宁招生八成名额首次面向市区分配到校”的信息,引起广大2013宁波小升初家长的关注。[相关:2013年兴宁招生八成名额首次面向市区“分配到校”]

  根据今日兴宁中学公布的招生简章来看,兴宁明确了分配到校的招生制度,如:推荐名额由各区教育局根据各小学近三年(2010年—2012年)被兴宁中学录取的平均人数,将2013年招生人数按比例分配到各小学。各小学实际推荐人数以各区教育局下达到各小学的推荐指标为准。

  从招生简章来看,兴宁今年招生首次参考宁外展开,分别发布面向“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高新区”的招生简章,以及面向宁波大市的招生简章。[相关:兴宁中学2013年宁波小升初招生简章(宁波全大市)]

兴宁中学2013年初一新生招生方案

  根据教育局有关文件,兴宁中学将于2013年计划招收初一新生6 个班,以宁波城区为主,适当招生大市小学毕业生。同时兴宁中学初中部继续举办兴宁--宁中2+4=6年一贯制创新素养培育直升班,学校将对2013年级初一新生进行为时两年的跟踪考察评价,选拔40名学生组成创新素养培育直升班,强化针对性的教育,直升宁中。

  招生范围、人数、收费及安排

  (一)招生范围:全大市2013年应届小学优秀毕业生。

  (二)招生班额:6个班,每班约44人(不包括特长生)。其中80%学额安排在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高新区;20%安排在除市区外的全大市招生,其中特长生在全大市招生。

  (三)收费标准:按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学杂费4950元/学期(未扣除国家减免部分)、住宿费350元/学期。

面向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高新区

  一、招生办法

  (一)推荐招生。采用“名额分配到校、小学择优推荐、兴宁直接录取”的办法,招收初一新生。

  (二)自主招生。在城区招收20名特长生。符合条件的城区应届毕业生可直接点击兴宁中学网站自主报名。学校从符合登记条件的学生中择优录取。特长生招生条件见兴宁中学网站。

  二、学校推荐的条件、名额分配和推荐程序

  (一)学校推荐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品行和学业优秀。各小学推荐的学生应当是本校应届毕业生中学业成绩(指语文、数学和英语成绩)名列年级前茅,而且在五、六年级期间,至少一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少先队员)、学习积极分子,或其他同级同类荣誉。

  2.身体和心理健康。根据兴宁“全寄宿制”要求,所推荐的学生必须身体和心理健康,独立生活能力较强。没有不适宜寄宿生活的疾病和传染病,如:哮喘病、心脏疾病、梦游、癔病、癫痫等。

  3.认同兴宁办学理念并自愿要求到兴宁就读。

  (二)推荐名额分配

  推荐名额由各区教育局根据各小学近三年(2010年—2012年)被兴宁中学录取的平均人数,将2013年招生人数按比例分配到各小学。各小学实际推荐人数以各区教育局下达到各小学的推荐指标为准。

  (三)推荐工作程序及要求

  1.各学校要建立“招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及“纪律检查小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部分骨干教师、家长代表、毕业班年级组长和全体毕业班班主任等组成,并制定推荐办法、工作程序、具体日程安排等。

  2.择优推荐原则上采用“班级初推、学业评定、综合考核、好中择优”的方式。各小学不得以简单随机推荐的方式决定推荐人选。

  3.推荐办法须事先上报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备案,并在学校校园网、学校公告栏上向社会和家长公示三天。

  4.择优推荐过程必须按照事先设定的推荐办法,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操作。推荐确定名单必须在学校的公告栏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推荐名单及材料上报

  各学校推荐的学生名单在5月8日前送交各区教育局。送交的材料应包括:

  1.兴宁中学2013年初中招生推荐表;

  2.学生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三、其他事项

  (一)为保证招生工作的公正性,市教育局将加强对兴宁中学招生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二)学生入学后,兴宁中学将组织学生进行综合素质和学业水平评估,若发现推荐的学生学业水平明显偏离常态,由兴宁中学将情况反馈给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并在下一年度适当减少相关小学的推荐名额。

  (三)学校地址:高教园区学府路61号

  (四)咨询电话: 88126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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