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
(一)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初级经济法基础》。
(二)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三)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达到海南省当年评审使用标准的,取得海南省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