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安徽省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继续实行资格“后审”制,即在考生考试各科成绩合格后申请办理资格证书时,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资格审查。
(一)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条件按照《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执行。
1.报名参加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4.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第1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高级资格考试报名
1.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2.破格申报人员必须参加考试,同时须符合《安徽省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财会〔2010〕94号)关于“破格条件”的规定。
具有大专学历的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时,请勾选“符合本省破格报考条件”选项,再进行后续报名流程;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考生直接按规定流程进行报名。
3.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