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技术与软件 | 10元/人 | 每人每科60元。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148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函[2001]23号) | 各市(州)人事职考部门留用报名费10元/人 |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 | 10元/人 | 每人每科60元。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148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函[2001]23号) | 各市(州)人事职考部门留用报名费10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