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辽价函[2010]29号文件规定,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按50元收取。
(二)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请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三)省人事考试局将在考试报名结束后,向各考区人事考试部门拨付相应的考试费用。
更多信息请见:2013年辽宁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通知
(一)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辽价函[2010]29号文件规定,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按50元收取。
(二)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请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三)省人事考试局将在考试报名结束后,向各考区人事考试部门拨付相应的考试费用。
更多信息请见:2013年辽宁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