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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浙江宁波大学在职硕士复试最低分数要求

2013-01-14 10:48:00 来源:无忧考网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2〕71号)及相关专业学位全国教育指导委员会下发的有关2012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的精神,结合2012年报考我校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考生的总体成绩和招生指标,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决定,现公布我校2012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MBA)招生复试的相关要求: 
  1、我校将于2013年1月13日(周日)进行复试工作,具体复试安排另行通知,请2012年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复试最低分数要求的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筹)及宁波大学MBA教育中心的网站通知。 
  2、凡符合调剂条件,且要求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可以与我校相关专业联系,并填写《宁波大学2012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志愿调剂申请表》(附件1),向第一志愿报考院校和我校提出调剂申请。根据学位办文件要求,今年各专业学位类别间、领域间均不能进行调剂,因此,欲调剂我校的考生,原报考的专业领域必须是我校今年招生的专业领域。
报考专业硕士门类
总分
外语
国家招生
计划数
各专业学位
调剂联系人
调剂情况
工商管理硕士
132
32
100人
0574-87609201王老师
接受当年报考本省院校考生调剂(约41人)参加复试,复试比例为1:1.2
  3、达到初试分数线的考生,在参加复试时必须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学位办《关于做好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必要时,我校可委托有关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真实有效,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学习资格。考生报考条件见《2012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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