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公务员考试>导航 > 最新信息 >黑龙江

黑龙江:法院和检察系统公务员考试加专业科目

2008-09-09 16:41:00 来源:东北网
东北网9月9日讯 全省法院系统报考审判人员、法官助理的考生,笔试将加试《审判专业知识》,其中包括刑法、刑诉法、民法、民诉法、行政法、行诉法等内容。报考聘任制书记员的考生将增加微机打字考试,需平均每分钟正确录入汉字80个或100个以上。
  报考检察系统法律、法学专业检察工作人员职位,汉语言文学专业、中文专业检察工作人员职位的考生,笔试将加试《检察专业知识》。《检察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其中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

  报考审判人员和法官助理职位的考生,通过笔试进入面试后需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二次报名。

  报考法警、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面试结束后将加试体能测试。

公务员考试黑龙江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
网站首页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无忧考网移动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7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