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公务员考试由省统一命题,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2013年浙江公务员考试科目如下:
报考公安、林业、监狱、劳教等系统人民警察的需加试《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
1.全省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考试科目为: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心理测评》(限报考公安、林业、监狱、劳教等系统人民警察的人员)。
报考设区的市级及以上机关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申论》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A卷;报考县级及以下机关的,考试类别为基层类,《申论》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B卷。
2.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职位考试科目为:
《综合知识》(A卷),《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3.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职位考试科目为:
《综合知识》(B卷),《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浙江省2013年招考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