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洞头县教育局负责人介绍,近几年,洞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发展,加大对教育事业的财政拨款。去年该县教师年均收入提高到4.2万多元,比2006年的3.3万余元增长27.93%;今年的年终奖金5300元,比2007年的2800元增长89.29%。
据悉,洞头县把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提高基础教育质量的优先领域和战略重点,在政策倾斜、资金支持和机制创新等方面积极推进。为了充实外岛学校师资,洞头连续15年实施本岛与外岛交流政策。规定男年龄未满45周岁、女年龄未满40周岁尚未在外岛工作过的教师和1994年以后毕业的师范院校毕业生,都必须到外岛学校服务5年。目前,全县共有483名教师到外岛学校任教,占全县专任教师的五分之三。从2000年开始,洞头县给在外岛支教的教师每人每月350元的生活补贴,报销每月两次的探亲及寒暑假往返交通费。从2002年起实行外岛教师津贴政策,按当时的地域对全县8所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实行津贴政策。从2006年开始,适当拉开本岛教师与外岛教师的年终奖金差距。从2007年7月1日起进一步提高偏远地区大门和鹿西教师待遇;增加农村小学教师每人每月交通探亲费80元;支教教师的生活补助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500元。经过努力,洞头县基本实现了越偏远的学校,教师待遇越高。
同时,该县今秋还加大了农村小学的经费投入,按照至少1.5倍于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拨付给学生人数较少的农村学校,增加农村学校的公用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