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省卫生厅《关于2012年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卫医秘〔2012〕689号)文件要求,我市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现在开始,护士注册有关要求按省厅文件执行(见附件1、附件2)。各县区卫生局及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于11月1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市卫生局行政审批科。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按省卫生厅《关于2012年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卫医秘〔2012〕689号)文件要求,我市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现在开始,护士注册有关要求按省厅文件执行(见附件1、附件2)。各县区卫生局及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于11月1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市卫生局行政审批科。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