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具有高额净资产并愿意将其一定的金融资产留在新加坡的人士,并为其提供申请新加坡永久居留的机会。
申请人必须拥有至少2000万新币的个人资产,并需投资至少1000万新币于新加坡金管局管理下的金融机构。
若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其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陪同一起申请。
申请费用:
政策变动记录(时间倒序)
从2011年9月1日起递交的新加坡1000万客户,要在递交申请前,考察一次新加坡,进行面谈,具体详情如下:
a) 递交申请前,由客户选择的金融机构发邮件给联系新加坡预约面谈时间
b) 3个工作日内,联系新加坡返回确认函,确认面试时间
c) 面谈不会超过1个小时,申请人只能预约面谈一次,多次申请会被拒绝
d) 面谈地址在新加坡edb大楼
e) 配偶和子女也欢迎参加
f) 金融机构只能有1人陪同面谈
g) 面谈时,客户要带着申请表格Annex F,面谈后,联系新加坡的官员会在Annex F上签字,这个表格和其他文件一起递交
2. 从2011年1月1日起,投资金额将从500万新币上升至1000万新币(其中金融产品不少于800万新币,物业不超过200万新币)。在2011年1月1日之前,申请被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签收并且文件齐全的案子,仍投资500万新币。
21周岁以上的未婚子女也可一起申请,每个子女需追加500万新币的投资。
申请人或配偶的父母将不可以陪同一起申请移民,但可申请5年长期访问通行证。此通行证可以续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