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笔译考试。
根据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参加二级口译同声传译的考生,持二级交替传译合格证书,可免考《口译综合能力》,只考《口译实务(同声传译)》1个科目。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笔、口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笔(口)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笔(口)译实务》科目考试。(全国现有的159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见附件1)
更多信息请见:2012下半年山西翻译资格考试报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