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地点:广昌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通过公开考试的形式招聘26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充实我县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学科和岗位数(26名)
1、广昌一中9名:语文2名、数学1名、物理2名,生物2人,化学1名、政治1名;
2、广昌二中2名:政治1名,生物1名;
3、实验小学8名:语文4名,数学3名,英语1名;
4、附属小学3名:语文、数学、体育各1名;
5、羊面岭小学2名:语文、数学各1名;
6、幼儿园教师2名。
二、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进行(不含本县在职在岗教师),报考人员不受户籍限制,但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能自觉履行《教师法》规定的各项义务;
3、应聘县城小学教师的,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应聘县城高中教师的,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师范院校师范类二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并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
应聘幼儿园教师的,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师范院校中师及以上学历,并持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2008年已受理申报认定教师资格符合条件者,在证书下发之前,由县级以上教育局人事科(股室)出示证明。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5、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三、选聘程序
1、报名登记: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人员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档案、个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到广昌县教育局报名,报名费300元。不接受电话和电子形式的报名。
2、资格审查及政审:广昌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填写报名表。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
3、文化测试。由考试组、监察组负责。测试采取单人单桌、闭卷答题方式进行。卷面总分120分,时间120分钟。测试内容:小学语文、数学、英 语教师岗位主要为学科专业知识,高中内容约40%,初中内容约60%(小学体育、幼儿园教师岗位文化测试内容为语文科目)。高中教师岗位主要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按高考要求命题。高中、小学教师文化测试成绩按70%计入总分,幼儿园教师文化测试成绩按40%计入总分。
4、技能测试。由考试组、监察组负责。幼儿园教师另须参加技能测试,测试内容为钢琴、绘画、舞蹈、讲故事,各25分,总分100分,按30%计入总分。
5、业务考试。由考试组、监察组负责。考试总分为100分,时间90分钟(按30%计入总分),包括教材分析(30分)、教材教法(40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津法规知识各10分。教材分析、教材教法内容:小学教师岗位为小学阶段所报学科内容;中学教师岗位为高中阶段所报学科内容;幼儿教师为幼儿阶段内容。
6、公布排位。由综合组、监察组负责。根据参加招聘人
员的总成绩(含文化测试、技能测试、业务考试成绩的折算分和附加分),按报考类别、学校及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排序公示。
7、体格检查。由综合组、监察组负责。招聘人员按照各学校及学科招聘数额和总成绩的排位1:1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按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申报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赣教人字(2005)5号)执行。
8、公布结果。领导小组经审查后,按照招聘数额、参聘人员排位和体检结果,确定招聘人员。由综合组、监察组负责张榜公示。在确定招聘人员时,总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排序调剂;若出现人员体检不合格时,则按总成绩的排位补充参加体检的人员。拟招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调动、安排。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08年8月 25 日至8月 26 日
2、报名地点:广昌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五 、其它
1、考试时间8月28日、地点见《准考证》。
2、招聘的开考比例为1:3。分学校分学科计算。
3、招聘的教师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具有同校教师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相关手续由教育、编制、人事部门办理;不合格者,招聘人员从试用期结束之日起即与用人学校终止工作和人事关系。
4、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文化考试(72分以上)或业务考试(60分以上)不及格者不予录用;所缺岗位,下次再次组织招录。
5、对考试违规者,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6、对预录对象体检发现冒名顶替者取消录取资格,对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7、举报电话:3622210(县监察局)3622553(县教育局)
广昌县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200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