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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06年公务员考试笔试科目减至两科

2006-01-25 00:00:00 来源:长沙晚报

  2006年我省公务员招考的笔试时间为4月1日,笔试科目由以往的公共知识、申论、英语三科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上午9∶00-11∶0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6∶30进行申论或专业知识考试。

  据了解,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申论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和英语三部分,其中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题约占60分、公共基础知识试题约占30分、英语试题约占10分,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范围以《湖南省2006年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录用考试大纲》为准。

  此外,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在计算笔试成绩时,下列两种情况可予以加分: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在报考湘西自治州的公务员时,笔试总成绩加5分;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为主选调、选拔到农村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凡在基层锻炼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其笔试总成绩加3分,满二年以上的,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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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员招考职位分为A、B两类

  据悉,本次招考职位分A、B两类:A类职位是指从事政策、法律法规、规划等研究起草工作和政策、法律法规、规划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工作,以及从事机关内部综合管理工作的职位;B类职位是指从事机关内的专业技术工作,对机关业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的职位,以及直接将法律、法规和各项具体规定施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执法职位。

  报考A类职位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笔试总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报考B类职位的,招考单位不要求进行专业考试的,按A类职位考生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并按各占50%合成笔试总成绩。招考单位要求组织专业知识考试的,经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专业知识两科,并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占60%、专业知识成绩占40%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均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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