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凡年龄在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以本年度考试日期为准)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报考造价员资格考试:
(一)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相关专业指按教育部专业设置规定设置的土建类所有专业,以及管理类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和物业管理专业。
(二)相关专业本、专科在读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在读。
(三)其他专业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相关工作满一年。
(四)已取得一个专业资格证书的造价员参加增项考试。
第七条 严重违反造价员资格考试考场纪律的,取消当年考试资格,此后连续三个考试年度不得再次报考。
第八条 增项考试人员可以向省造价协会申请免试基础类科目。
第九条 考试人员需携下列资料到省造价协会报名:
(一)《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二)本人学历证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本人近期免冠半寸照片一张;
(五)本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增项考试人员适用)。
第十条 省造价协会依据有关规定及中价协《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大纲》,可选用或者编写各科目考试教材。
第十一条 省造价协会负责对全省各机构开展的造价员资格考试考前培训工作统一协调,对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各培训班教材使用、教学质量等培训事务进行监督指导。
详情查看:2012年云南造价员报名工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