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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监狱系统新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通知

2012-07-27 13:36:00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各位考生:

根据2012年度自治区监狱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体能测评合格并综合成绩位列报考职位招录人数比例范围内的考生,比例人数按照招录人数1:1(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

26日、27日,每天上午北京时间8:00前在新疆司法警官学校教学楼前集合(与体能测试地点相同)。

三、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1寸免冠照片1张,带齐相关证件的考生方可参加体检。

2、体检前几日清淡饮食(避免甜食及油腻饮食),勿饮酒,注意休息,勿剧烈活动。

3、体检前一天晚上十点以后尽量禁食水。

4、检查当日早晨保持空腹,禁食水,禁嚼口香糖。

四、体检注意事项(以下为体检医院)

1、每人体检费380元(自备零钱),费用自理。

2、检查尿常规时请留取中段尿。女士在体检当日早晨局部清洗会阴部,避免白带污染造成尿常规结果异常。

3、做胸片检查者,三月内避孕。

4、怀孕者,不检查胸片、妇检。

5、月经期间,不检查尿常规、妇检,月经结束后再补检。

五、其他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请自觉按照体检日程安排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过时不候,将视作自动放弃。

2、体检结束当天,将会给考生发放调档函,由本人调取个人档案。

3、体检不合格或需要复查的考生,我们将于五日内通过电话与本人联系。体检结束后七日内,未接到通知电话的考生,为体检合格人员,请尽快做好政审及调档准备工作。

4、根据公务员招录工作要求,监狱局政治部将会在体检结束后,派出若干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考生逐一进行政治审查。政审时考察组会与本人联系,并在考察时收取考生学习工作档案及其他政审材料。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并积极配合考察组做好政审工作,不认真配合考察或出现其他妨碍政审情况的,将被视作政审不合格。

 

此通知

附件:7月26、27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请下载

 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政治部

二0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7月26日体检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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