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和《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其中《专业知识(一)》、《专业知识(二)》和《综合知识与技能》按药学和中药学二个科目进行管理,报考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进行选择。
2、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3、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试卷,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4、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各科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发放,考后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