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房管局负责报名资格初审,并在报名结束后将审查情况按附件3格式形成Excel电子文档,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备案。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及考试收费工作,具体时间由各市自行确定。报考人员报考时持打印的报名表(在每张报名表右上角粘贴一张备用照片)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学位证、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2)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学历证、学位证、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手工填写即可。
各市要严格认真组织好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于8月9日前汇总上报部分科目免试表1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复印件进行复审,8月15日前反馈复审结果。考试结束后,合格人员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各1份报职称考试处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后,由省级职改部门盖章存入考生本人档案。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人社部第12号令规定处理。
详情查看: 2012年河北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报名工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