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因工作需要,报请学校人事处同意,拟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校聘项目制管理人员1名。
一、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执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决定;
2、负责所日常行政、人事事务;
3、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统计及档案室的维护保安工作;
4、负责部门之间工作的综合协调;
5、负责行政会议的通知、准备、组织及记录工作;
6、负责日常接待工作;
7、完成其他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学历要求:国民教育系列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中共党员。
(三)、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奉献精神、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强,能够全身心投入管理工作。
(四)、管理及协调能力较强,有胜任工作的能力及水平,开拓创新意识强。
(五)、坚持原则,敢于负责,依法办事,公道正派,勤政廉洁。
(六)、写作和文字表达能力强,能熟练的应用计算机和办公自动化软件。
(七)、应聘者要求中英文书面及口语流利,能无障碍的接待来访的外籍教师。
(八)、应聘者年龄在35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一)、物理所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二)、学校有关部门和物理所组成招聘小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公开答辩和面试。
(三)、择优录取并报学校批准聘任。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2年6月15日-6月20日。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上述时间内将自荐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各类证书及证件复印件和业绩材料)交至西五教317物理所办公室。
联系人:傅老师 联系电话:85405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