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各系列(不含艺术、工艺美术、文物博物、中医药等系列或专业)正高、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应按全市职称考试的要求,参加职称外语相应级别考试,考试合格成绩作为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称的必备条件。
2.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或全市“以考代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其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作为单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
3.专业技术人员报考职称外语考试的级别应与其评聘专业技术职称的级别相对应(考试级别及适用范围见上表),不得随意拔高或降低等级报考,其合格成绩在评聘同一级别专业技术职称时使用有效。
4.档案、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学创作专业技术人员可选考相应等级外语或古汉语;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专业技术人员可选考相应等级外语或医古文。
5.转评专业技术职称,从无外语要求的系列转聘到有外语要求的系列,须对应新系列要求参加相应级别外语考试。
6.市属单位长期在野外(基层一线)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经单位证明、市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其职称外语考试可按上表所列“区县属单位人员”规定级别和等级报考。
㈢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外语:
1.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评聘正高级职称及其以下者(以身份证出生年月为准,截止申报当年年底)。
2.男性年满53周岁、女性年满48周岁评聘副高级职称及其以下者(以身份证出生年月为准,截止申报当年年底)。
3.任现职以来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译文或译著者,其中:评聘中级须1万字、副高级须3万字、正高级须4万字以上者。
4.三年内参加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合格(其中BFT高级对应A级、中级对应B级、初级对应C级)。
5.任现职以来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进修一年及其以上者。
6.已取得硕士学位评聘中级,或已取得博士学位评聘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
7.组织选派援外、援藏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外工作期间评聘高、中级职称者。
8.取得外语专业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者。
9.乡镇基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评聘高、中、初级职称者;如调入区县属及以上单位,需参加相应级别外语考试才能聘用。
10.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初级职称者。
11.业绩突出、在本行业本地区作出重要贡献,达到本系列申报评审破格条件或达到特殊人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者(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申报高级职称由市职称改革办公室确认;申报中级职称由市级主管部门或区县人事职改部门确认)。
更多信息请见:2012年重庆职称日语考试考务工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