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2012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资格审查7月4日至5日
泰州2012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将有关报名材料送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泰州市海陵南路321号二楼)接受资格审查。
新报考人员于2012年7月4日—7月5日将有关报名材料送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接受资格审查,地点:泰州市海陵南路321号二楼。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2.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3.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根据省人社厅文件精神,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如新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送审,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在资格审查结束后三日内将报名费退回其银行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