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财政厅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每人每科58元。请各市于10月17日前按照鲁人发〔2003〕25号文件要求,将应缴省里的考务费上缴至省财政专户。
2015-08-19
2015-08-04
2015-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