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工作按照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部署,由各实施“特岗计划”市、县(区)教育、人社和纪检监察等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各市、县(区)教育局(厅直学校)负责提前通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届时届地参加面试。
3、主要对进入面试人员从专业素质、授课能力以及德、能、勤、纪和奖惩方面进行面试(综合考核)。
4、面试(综合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综合考核)合格线为60分。对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
请考生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nxpta.gov.cn)进行报名。
2012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