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条件。凡符合原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湘人发〔2002〕42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设《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企业管理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或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3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证书。
二、报名条件。凡符合原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湘人发〔2002〕42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设《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企业管理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或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3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