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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北京注册计量师报名条件

2012-06-20 11:04:00 来源:无忧考网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相应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二)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7、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已评聘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工学类中专学历后,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和澳门居民,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申请人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计量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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