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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直事业单位2012招聘注意事项(1号)

2012-06-04 17:05:00 来源:无忧考网

黑龙江省直事业单位2012招聘注意事项(1号):

  (1)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同一岗位报名人数(按缴费人数计)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特殊情况下,可适当降低比例。

  (3)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填注,否则后果自负。

  (5)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72690。

点击查看更多关于黑龙江省直事业单位2012招聘人员公告(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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