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教育硕士与现行的教育学硕士在学位上处于同一层次,但规格不同,各有侧重。该学位获得者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既要懂得现代教育理论和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具有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实践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的能力,又要在本科已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专业知识,并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二、报考条件
2009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它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三、招生专业(方向)、考试方式及科目
2、考试方式: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初试为全国联考,考试时间:2012年10月28日,具体科目的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初试考试科目:英语、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两个科目均为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英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英二:依据《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英语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依据《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教育学、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复试录取时间约在2013年2月份,具体时间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上的通知。业务课和政治理论课考试在复试时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3、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录取、培养及学位授予
1、录取: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含复试),并结合考生的工作业绩,择优录取。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在入学前,学校将再次核实其报考资格、本科毕业证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
2、培养:录取为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于2013年春季入校学习。学员纳入我校正规研究生培养序列。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学习年限一般为二年至四年,学习方式为在校脱产学习一年。西安市学员实行在职兼读,课程学习一般安排在双休日和平时的两个单元。课程学习结束后,回原单位一边工作一边完成论文。
3、学位授予:对课程考试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且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学员,陕西师范大学将授予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4、考生被录取后,其人事关系、工资及医疗福利待遇由原单位负责,学习结束后回原单位工作。
5、培养费:20000元/2年。
五、报名办法
报名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与各考区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考生于2012年6月25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生成并打印《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凭此表进行现场确认。
考生于7月12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和《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进行现场确认,缴纳报名费、核验学历和学位证书、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所有报名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考试报名无效。
(二)现场确认
1、网报成功的外省(外考点)考生持规定的身份证件,于2012年7月10日至13日期间,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网上报名成功后得到的具体地点信息提示)校验身份证件,审查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缴纳考试报名费。
2、网报成功并选择在陕西省参加考试的报考我校的考生
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7月12日 上午8:30—下午4:30
现场确认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
(现场确认的具体安排请于7月初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上查阅)
3、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本人在现场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须由考生本人负责,一律不得更改。
5、准考证下载时间:2012年10月17日后,考生登录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下载。
(三)注意事项
1、报名证件要求
根据学位办[2012]28号文件,参加此项考试的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规定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人员规定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外籍护照。
2、资格审查表
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名单中的考生(复试名单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上查询)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并参加复试。具体要求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上查询)。
3、我校不接收未进行网报的考生进行现场报名。
4、报考我校的外省市考生先进行资格自审,确定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学校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我校在录取前对外地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核。
5、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实守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
6、报名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
7、考生履行正常的报名手续后,所交纳的报名费不再退还。
六、陕西师范大学研招办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5310346
传 真:029—85310349
联 系 人:任 平
联系地址: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62
七、其他
1、教育硕士专业基础课参考书目
2、陕西师范大学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