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物价局粤价〔2009〕121号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按每科65元收取。
考务费分成和收缴请各市按省财政厅、省住建厅《关于明确建设执业资格考试费分成和收缴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综〔2011〕5号)有关规定执行。
更多信息请见:2012年广东物业管理师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2009〕121号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按每科65元收取。
考务费分成和收缴请各市按省财政厅、省住建厅《关于明确建设执业资格考试费分成和收缴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综〔2011〕5号)有关规定执行。
更多信息请见:2012年广东物业管理师考试报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