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基础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本专业(指公用设备专业工程中的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专业,详见附件1,下同)或相近专业(详见附件1,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3.取得其它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4.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6.取得其它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以上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12年9月15日 8:00-11:00 专业知识考试(上)
8:00-12:00 基 础 考 试 (上)
14:00-17:00 专业知识考试(下)
14:00-18:00 基 础 考 试 (下)
2012年9月16日 8:00-11:00 专业案例考试(上)
14:00-17:00 专业案例考试(下)
三、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四)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六)取得其它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七)取得其它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八)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四)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六)取得其它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七)取得其它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八)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当次考试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缴费的方式进行。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6月18日-7月8日,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www.spta.gov.cn)“网上报名”栏目。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及时下载打印并保存报名表。
考生网上报名时,本人应牢记报名序号,正确输入报考信息,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三)现场确认时间为2012年7月4日-7月8日(9:00-11:00,13:30-16:00),现场确认点地址为:
上海德才教育培训中心(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1500号,近宁国路口,沪东工人文化宫3号楼216室)
报名点代码:2803
联系电话:65399268、65435643转808、826
现场确认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等进行审核,请考生将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下载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到如上确认点办理确认手续。通过基础考试拟报考专业考试的人员,另须携带基础考试合格证(2010年及以后考试通过)或成绩单(2009年及以前考试通过)。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本市老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携带报名表、原考试准考证或成绩单到现场确认点直接办理确认手续。
在外省市通过基础考试并拟报考专业考试的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时另须持当地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开具的基础考试合格证或成绩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基础考试成绩无效。
考生应对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所提交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考试和注册管理机构在报名确认后及考试后还将对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检查复核,对提交信息不实、伪造报名资料及其它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以及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和停考等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详情查看: 2012年上海设备监理师考试考务工作通知